而事業單位退休後,每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壹部分劃到個人賬戶,壹部分分到國家統籌基金。註入個人帳戶的資金有:1.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的部分。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從用人單位繳費中按壹定比例劃入的部分。3.按規定計算的利息。4.個人帳戶過渡性補助部分。5.特殊情況註入的部分。
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1.35周歲以下,0.8%。2.35周歲(含)以上至45周歲,1%。3.45周歲(含)以上至退休,1.5%。4,退休人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