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汕頭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經濟保障辦法的通知》(汕府辦〔2022〕54號)的有關要求,現將2022年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支付限額公告如下:
壹、在職職工每人每年1688元,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每月不超過300元。
退休人員每人每年2025元,統籌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不超過300元。
城鄉居民每人每年423元,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每月支付不超過100元。
二、參保人從2022年10月11日起,按上述限額標準享受普通門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