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爾濱某小區頂樓的住戶。我想用房屋維修基金把平屋頂改成坡屋頂。我該怎麽辦?
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工作始於2006年2月15日,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等日常工作。根據《哈爾濱市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住房)的首期維修資金由業主交存。(壹)商品房銷售前,建設單位作為業主,在辦理商品房銷售備案手續前,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存入專門銀行;(二)商品房出售後,購房人作為所有權人,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前,應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存入專門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