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般定點藥店需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3.我市壹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支付比例,在職參保人員為93%,退休參保人員為96%;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兩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在職參保人員為90%,退休參保人員為9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比例,在職參保人員為85%,退休參保人員為88%。跨省異地就醫時,個人自付醫保範圍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的10%後,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我市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