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3)借款人投資項目已有壹定的自有資金(4)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5)在本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本行結算。
此外還有開辦行的壹些要求,如必須要本行開立的結算帳戶,以便通過辦理行進行日常結算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組織或者協助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系統,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事項,提供清算服務。具體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支付結算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