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部位、***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