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官方模式”。官方的存款保險基金具有很強的公信力,公眾基於對政府的信任,對存款保險制度更有信心。
2.由政府和銀行業共同出資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半官辦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國家有日本、比利時、荷蘭和臺灣省。
3.非官方銀行協會設立行業存款保險基金“私人模式”。這種模式的代表國家有德國、法國和瑞士。
4.統壹分類的存款保險基金模式,可以簡化投保銀行會計核算和財務報告的復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