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信任:要建立信托法律關系,除了訂立合同,還必須將委托人的財產轉移到受托人名下,因此信任程度成為建立信托關系的前提。選擇企業了解並信任的受托人尤為重要。
(2)受托人相關經驗:由於企業年金委托的多樣性,受托人需要具備財務、投資、風險控制等多重技能。
(3)時間和精力的投入:在企業年金的長期運營中,受托人必須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完成受托職責,包括定期審閱年金報告,評估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托管人,定期審閱年金計劃和投資策略,這是壹項長期持續的工作。
(4)成本:企業要投入包括財務成本在內的各種資源進行年金管理。通過專業的企業托管人提供的專業服務,企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節約成本,提高效率。
(5)信用風險:受托人的信用風險不僅關系到信托財產的安全,還影響到信托關系能否繼續履行。法人受托人的信用狀況、經營歷史和能力、股東背景也是企業要考慮的因素。
(6)管理能力:管理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信托財產運用的績效。良好的專業委托管理能力既能維護信托財產的完整,又能達到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7)風險管理能力:要保證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穩定運行,風險控制在整個年金基金管理過程中非常重要。企業應認真審查受托人的風險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