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釋是:
認購是指投資者在募集期成立期間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認購是指基金成立後,向基金管理人購買基金份額。
贖回是指基金投資人向基金管理人出售基金份額的行為。
壹般來說,認購和申購的起點是1000元。如果基金成立後是定投買的,有可能買100元的基金,具體看定投起點。
認購顯然有風險,任何基金的招募說明書都會提醒投資者,不會保證不跌破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