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水利建設基本稅率如下: 1、水利基金按經營收入的千分之壹繳納。還有城建稅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而稅率按照所在地分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還有就是教育費附加是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三者之和的3%。 2、水利基金是用於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
法律客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第五條 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