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業協會認可的考試科目包括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該兩個科目已停止組織考試)。
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二、或科目壹和科目三、或科目壹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通過所在律師事務所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
通過上述相關科目考試超過四年未進行基金從業資格註冊的,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需補齊近兩年的後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