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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組織獲準延期支付第二起“常州毒地”公益訴訟款是怎麽回事?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出通知,準予常州毒地、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中綠發展會”)、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以下簡稱“自然之友”)第二起公益訴訟案原告延期支付***10000元。

中國綠發會法律部主任王文勇表示,他們昨天收到了法院的相關通知,稱“因公益訴訟的特殊性,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三條第(壹)項的規定,法院準予緩交訴訟受理費1萬元。

事件回顧:

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近500名學生出現皮炎、濕疹、支氣管炎、白細胞減少等異常癥狀,部分學生還被確診為淋巴瘤。輿論指出,此事與僅壹路之隔的長隆、華大、長裕化工三塊土地的恢復有關,引發社會關註。環保部已與江蘇省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教育部已啟動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專項督導機制,趕赴當地進行專項督導。

2016 1.4,常州市新北區環保局說明長隆地塊土壤修復項目。該局表示,“近日,我局接到部分學生家長反映該地塊修復過程中有異味,立即組織建設單位、技術方案編制單位、施工單位於2月25日2015進行協商。當天就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並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目前,該項目已全面停工。同時,新北區環保局已委托專業監測單位對地塊周邊環境空氣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