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市從2011 1開始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根據《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地方教育附加由地稅部門征收。2011 7月11日起,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委托代征單位開始受理繳費單位和個人的申報繳納。
2.我局建築行業自助開票系統已投入使用。取得我局認定的建築業自開票納稅人資格的建築企業,可自行購買和開具建築業發票。
3.根據市政府實現全市電子政務系統統壹認證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網上報稅系統新增了第三方CA證書登錄方式。納稅人可以自願選擇是否使用第三方CA證書。如果納稅人不選擇使用第三方CA證書,我局仍將提供免費的地稅數字證書。
4.原申報截止日期為2011 7月10的納稅人,現申報截止日期延長至2011 7月12,即12之後才收取滯納金和滯納金。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原諒!
以上內容詳情可在我們網站的公告欄中找到。
電話:12366或聯系主管地區局咨詢。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2011年7月12日
這是來自官網的可靠消息。我也遇到過同樣的問題。希望能幫到妳。妳只需要讀第壹個。別人對妳應該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