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後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將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刊登在管理人網站上,並將更新後的招募說明書刊登在指定報刊上;在公告15前,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後的招股說明書,並就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