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三級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下次為650元;
2、其他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1300元,以後每次為650元;
3、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起付標準為1300元,以後每次為650元;
4、壹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7萬元。
醫療保險報銷的範圍和標準:
1,報銷比例:根據不同的醫療機構和治療項目,醫保的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
2.藥品目錄:醫保制定了藥品目錄,只有目錄內的藥品才能報銷;
3.醫療服務項目:醫保也會規定可以報銷的醫療服務項目;
4、封頂線:醫保每年都有最高報銷限額,超過部分個人自負;
5.特殊疾病政策:對於壹些特殊疾病,醫保會有專門的報銷政策。
綜上,杭州醫保住院起付標準為1.300元,以後每次為650元,壹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7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