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轉債提前贖回是指當債券觸發提前贖回條件時,發行人以壹定價格向債券持有人強制贖回債券。投資者可以選擇在贖回登記日之前賣出或轉換股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資產損失。
2.可轉債贖回觸發價是指在公司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當公司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收盤價高於轉股價格的15%時,公司有資格按照債券面值加轉股期應計利息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3.關於可轉債贖回,我們知道有兩種類型的可轉債贖回:
(1):債券到期贖回,此時投資者將獲得大量收益。
(2)是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是可轉債價格超過轉股價格130%以上導致的。-壹般來說,超過轉股價格130%以上時,上市公司可以啟動可轉債提前贖回,迫使投資者進行債轉股。所以投資者此時需要更加小心。
壹般來說,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壹種融資手段。他們還發行可轉換債券,希望持有人將股票轉換為股東,這樣他們就不必拿錢贖回債券。但如果可轉債上市後漲幅超過太多,那麽公司只能按照相關要求贖回,所以這就形成了可轉債的贖回。如果上市公司因回售資金不足無法贖回,可能會陸續賣出可轉債,可轉債價格下跌。這樣壹來,投資者就會認為公司出現了財務危機,或者沒有流動性,或者經營狀況不佳,從而間接導致投資者拋售股票,導致股價下跌。
5.也就是說,可轉債的贖回會影響股價的走勢。但有時上市公司股價在宣布贖回前上漲,宣布贖回後下跌,但這種下跌趨勢在贖回日之前就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