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第七條規定,繳費人必須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場所、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該法第八條規定,企業辦理登記時,應當同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根據以上兩款的規定,繳費人為企業的,在進行工商登記的同時,將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註冊地為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即企業在工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那麽,企業只能在工商註冊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妳的用人單位在深圳,只派妳去武漢工作,妳就只能依法在深圳繳納社會保險。除非公司已經在武漢註冊了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以在武漢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子公司、分公司可以在武漢為妳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