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換房子。怎樣才能賣舊房買新房,操作風險小?
首先,賣房前沒有戶口遷出的要求。妳說的完全可行。首先妳需要出售舊房,交易稅費是1%的契稅。妳說的房子已經住了6年了,我看妳的房產證也滿5年了,而且是妳名下唯壹的壹套房子。然後沒有其他的營業稅和個稅。再次出售時,需要支付0.3%的鑒定費等小額費用。當然,作為業主,妳可以要求買家支付所有費用,妳可以只報壹個凈價。妳賣了這壹套之後,妳買的新房就是第壹套房。因為妳名下沒有房產,所以我認為妳的第壹套房沒有貸款,即使有也已經還了,所以房產局和銀行都沒有妳名下的房產。所以妳是第壹套房。完全可以先賣掉首套房,拿到房款,再交新房首付,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至於新房的費用,主要是1.5%的契稅和辦理產權證時需要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公共維修基金的交存金額主要看妳的房子是多層還是電梯房在65-125元每平米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