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歷年帳戶=(本年度個人醫保繳費合計+單位繳費計入個人賬戶金額-本年度年初預註額+本年度末賬戶余額-上年度扣減額+本年度醫保調整額+其他保險轉入額)×(1+利率) 2、當年帳戶=下年度預註月記帳額×12+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計入標準+[本年度清算額(如本年度清算額為負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