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政策和《意見》的規定,各類棚戶區改造可享受的稅費優惠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3.免征或減半征收契稅和個人所得稅。
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和通過收購安置房,實行保障性住房稅收優惠。
4、電力、通信、市政公用等企業支持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的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並適當減免管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費用。
二是棚戶區改造項目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5、免收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白蟻防治費等項目;
6.免征的國家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城市公用事業費附加。
三是企業參與工礦區(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林區棚戶區和墾區危房改造的,企業用於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現行政策規定,政府組織的國有工礦企業、國有森工企業、國有墾區企業用於棚戶區改造的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壹規定調動了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的積極性,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為了進壹步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7.棚戶區改造補貼的範圍將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並取消只能由國有企業使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