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維吾爾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5年,新疆區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新增四個病種:血友病、阿爾茨海默病(老年性癡呆)、風濕性心臟病、耐多藥結核病(MDR-TB)。除了風濕性心臟病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外,其他三個病種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000元。
新疆還制定了這四個病種診斷標準、門診診療項目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確定了承擔慢性病診斷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據悉,新增病種患者,需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治療。定點醫療機構主要集中在二級、三級醫院,各病種有所不同,患者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
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時,按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的比例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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