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調入壹般公***預算用於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怎麽記賬
扶助金、預備費、預算周轉金及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預算 扶助金 預算中應當安排必要的資金,用於扶助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經濟社會建設事業 預備費 各級壹般公***預算應當按照本級壹般“公***預算支出額的1%至3%”設置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預算周轉金 各級壹般公***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周轉金”,用於本級政府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性收支差額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各級壹般公***預算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可以“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