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社保基數的調整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調整。自2018起,我國統籌考慮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物價變動等因素,對全國社保基數進行調整。此外,根據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個人平均消費水平對上年社保基數進行了調整,以確保基數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職工的社保繳費在壹定程度上受社保基數的影響。高社保基數會導致部分職工負擔過重,影響生活水平。社保基數低會影響社保基金的收入和社保待遇的有效性。因此,社保基數的調整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職工的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