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先股的發行方式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
2、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證券交易所轉讓;
3、中小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投資。
法律依據
《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第三條
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優先股,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非公開發行優先股。
第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同壹次發行的優先股,條款應當相同。每次優先股發行完畢前,不得再次發行優先股。
第三十二條
優先股每股票面金額為壹百元。優先股發行價格和票面股息率應當公允、合理,不得損害股東或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合法利益,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優先股票面金額。公開發行優先股的價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場詢價或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公開方式確定。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於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