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私募牌照申請條件(成立私募基金的條件)
1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註冊資金要1000萬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壹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申請(私募牌照申請)流程:
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後,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采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私募基金托管外包是指資產保管、清算交收、凈值計算、投資監控、托管報告等服務,如果業績優異還可以上私募排排網的私募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