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國務院關於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2013]132 號)及相關規定,針對業界關心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申請有關問題進行解答,具體如下:
證券公司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其他條件是什麽?
答:證券公司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壹)資產管理總規模不低於 200 億元人民幣或者集合資產管理業務規模不低於 20 億元人民幣;
(二)最近 12 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