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救助對象。在中國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為救助對象。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
(二)救助基金支付範圍。1.無法查明身份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2.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衛生經費,以及醫療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得用於支付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醫療費用。
各地區應結合實際明確、細化疾病應急救助對象身份確認辦法和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具體支付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