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1.起付標準: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金額1800為起付線; 2.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壹個年度內(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二、城鎮職工醫保住院費用報銷
備註:
1.起付標準: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第壹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為1300元,第二次及以後均為650元; 2.報銷比例: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支付比例按醫院級別分別計算; 3.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壹個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大額互助資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30萬元。三、城鄉居民醫保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