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職工:連續參保繳費超過12個月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460000元;連續參保繳費在12個月以內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80000元。
2.城鄉居民:連續參保繳費超過12個月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6萬元;連續參保繳費在12個月內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