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扶貧、促進就業、教育、社會保障、人民住房、基礎設施、環境改善、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社會管理。
全年減少貧困人口3.6萬人。四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增長10%以上。深入實施山地農業扶貧工程,在4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面開展“壹業為主、多產並舉、短平長、種養結合”試點。實施以“1貧困農戶轉移1人,人均經濟林(園)1畝,1戶掌握1條二三產業增收途徑”為主要內容的“三個壹扶貧細胞工程”。拓寬貧困地區群眾就業渠道,培訓轉移800人,轉產1萬人。積極發展鄉村旅遊,在4個貧困村開展鄉村旅遊試點。繼續抓好四個重點縣農村黨建扶貧工作,抓好“結對萬個支部、幫扶萬名黨員”活動,完成400個壹級貧困村黨支部書記輪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