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擔對象劃分,私募基金運營過程中的費用包括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和由管理人承擔的費用。
有限合夥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有限合夥企業之設立、運營、終止、解散、清算等相關的費用,包括:
(1)有限合夥企業之設立和募集的相關費用;
(2)有限合夥企業之財務報表及報告費用;
(3)有限合夥企業之會計、審計、顧問、律師費用;
(4)所有因對擬投資項目公司的投資、持有、運營、出售而發生的法律、審計、評估及其它任何費用,其中能由擬投資項目公司承擔的,普通合夥人應盡可能使擬投資項目公司承擔;
(5)組織合夥人會議發生的合理費用;
(6)稅收和政府收費;
(7)托管費、運營服務費;
(8)管理費;
(9)訴訟費和仲裁費;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內容,但為有限合夥企業利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