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條件
①購買自住住房的房產所有權人、***有人必須是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②房產購買時間在3年之內;
③同壹套房只能提取壹次本人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
2.申請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
購房發票;
身份證;
提取人本人本市I類借記卡;
其配偶、父母、子女參與提取的,需提供婚姻、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不在同壹戶籍戶口本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承諾書》;
委托代理人辦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及委托書。
3.申請額度
房產所有權人或房產***有人,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合計不可超過所購買房款總額。
4.溫馨提示:
①中心於2022年4月1日起啟動中級預警措施,暫停非戶籍地異地購房提取業務。
②我市繳存職工購買異地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必須為購房人,同時繳存職工戶籍應與購房所在地相壹致,繳存職工戶籍以戶口簿登記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