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基金的投資範圍不包括
向他人貸款、提供擔保和外國投資。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規定,養老基金限於境內投資,不得向他人貸款、提供擔保和外國投資。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同時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養老基金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