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采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計算公式: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
如果投資人在申購時選擇後端申購模式,則贖回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總額=贖回份額×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後端申購費用=贖回份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後端申購費率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金額=贖回總額-贖回費用-後端申購費用
擴展資料:
基金贖回的數額限制:
某筆贖回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0份時,余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壹同全部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至少在壹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