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的適度競爭;但它也有自己的成本,可能會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擔更多的風險,也會產生逆向選擇問題。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不管是在大銀行還是小銀行,只要在50萬元限額內,都有存款保險保障。即使銀行破產,也可以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賠付。所以如果存款金額超過50萬,可以分別存入不同的銀行。特別提醒:銀行理財沒有存款保險保障,理財風險需要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