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會選擇直接持股的方式,這種方式要求合夥人繳納20%的股息稅。即使采用稅務籌劃,合夥企業可以經營的範圍也不大。這時候如果選擇通過合夥或者有限公司持股,會爭取更靈活的範圍。
2.調整獎金支付方式;
合夥企業分紅金額不足50萬的,企業可以選擇合理的計算方法,將分紅折算為年終獎發放給個人。同時,合夥企業以工資支付形式享受稅收優惠。該方法要求企業合理計算納稅臨界值。
3.適當轉移企業利潤;
企業經營者可以選擇設立多個個體工商戶或關聯公司,然後利用與企業相關的交易進行利潤轉移,使相關個體工商戶或公司最大限度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稅負。在這個過程中,經營者需要註意的是,企業在轉移利潤時要將價格定在合理的範圍內,不要讓企業陷入稅務風險。
4.適合企業的合理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抑制是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合理選擇之壹。合夥企業可以將企業的分紅轉移到稅收窪地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勞務收入,也可以查收個稅,綜合稅負低至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