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A:投資至少250萬新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商業運作。
選項B:向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投資至少250萬新元。
對申請人的要求:
a)申請人必須有至少3年的創業經驗,並提交公司最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b)公司最近壹年的營業額至少要達到5000萬新元,最近三年的年均營業額至少要達到5000萬新元。房地產公司不在其中。申請人必須以營業額最高的公司為主公司申報投資計劃。申請人還可以提交您擁有的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以滿足營業額的最低要求。
c)如果申請人的公司是私有的,申請人必須持有至少30%的股權。申請人在公司的責任範圍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會被考慮批準。
d)申請人的公司必須是行業列表中1或以上的業務領域。
e)兩種投資的投資時間不得少於5年。
方案A申請人的附加評估標準
*申請人必須根據表格B列出的大綱提交詳細的三年業務或投資計劃,包括招聘計劃和年度財務計劃。
*申請人需要在投資後三年內實現商業或投資計劃中設定的目標。投資完成後,主申請人及其伴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壹起申請綠卡。16以上的男生都要在新加坡軍隊服役。如果他們不想服兵役,他們可能不會被列入申請。21歲以上的子女和申請人的父母或公婆可以申請五年長期訪問簽證。如果主申請人在2年內在新加坡居住超過1年,全家可以申請新加坡國籍/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