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壹次。總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準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於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壹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
目前,中華慈善總會***有團體會員108個,並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壹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幣,其中,善款5.4億人民幣,捐贈物資折合人民幣***計4.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