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壹和科目二考試所用教材為協會組編的《證券投資基金》(第二版),分為上下兩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試所用教材為《股權投資基金》,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以上教材均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
201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平行的獨立法人社團。2013年6月1日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並授權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
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四年有效;已通過協會組織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兩個科目者,視同已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考生可根據需要選擇參考科目。
為進壹步完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知識框架體系,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大綱》、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和科目三《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詳見基金協會官網),現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