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派留學人員基本信息表》
二、本人簽名的有效護照原件,護照首頁復印件三份。
3.1獎學基金委員會出具的同意派遣函復印件(特殊項目除外)
4.1份錄取文件(如果妳被重新分配到另壹個國家,延期分配,縮短留學期限等。,還應提交1份留學基金委員會相關文件)
五、JW108表四(如未使用,空白表格可退回;如果表格不可用,則不需要)
不及物動詞邀請函
七。經濟擔保
照片:4張近期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
九、提供1份原件和2份用人單位再就業函復印件。
X.個人財力證明
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