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和急診醫療費用;
2.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
(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線以下的醫療費用;
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按比例報銷。
個人賬戶不足部分由本人支付。
報銷比例:
(1)、門診和急診報銷比例(由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標準(元)報銷比例(%)個人負擔比例(%)年度限額(萬元)
在職員工200050502
退休員工130070302
70歲以上130080202
2、住院報銷比例(由統籌基金支付)
起付標準至3萬元3萬元至4萬元4萬元至7萬元。
報銷比例個人負擔報銷比例個人負擔報銷比例個人負擔報銷比例
三級醫院85%15%90%10%95%5%
二級醫院87%13%92%8%97%3%
壹級醫院90%10%95%5%97%3%
註意:
1,每年首次住院最低起付標準為1300元,次年每次住院最低起付標準為650元;患有三種特殊疾病的精神病人的360天結算期;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繳費比例的60%;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7萬元。
2.報銷金額上限為654.38+0.7萬元,其中基本醫療7萬元,大額補助654.38+0.7萬元。
就醫請到醫療手冊選擇的醫院,專科醫院,社保規定的三甲醫院。就醫時要出示醫療藍圖,保留好醫院開具的收據、處方、診斷證明、藥物治療清單,供妳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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