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單壹項目的收益分配方式,
該收益分配方式的具體分配流程壹般如下:
(1)每個投資項目退出後,退出資金先向投資者分配,直至分配金額達到投資者針對該退出部分對應的投資本金;
(2)剩余資金向基金投資者分配,用於彌補之前已處置的項目產生的投資虧損金額;
(3)剩余資金繼續向基金投資者分配,直至基金投資者獲得截至分配時點已收回的投資本金及門檻收益率計算的門檻收益;
(4)上述分配完成後,按照基金是否有追趕機制,采用不同方式進行分配。
考點:基金收益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