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可以申請職業保障補貼;
2.如果上壹年度沒有裁員或者裁員率低於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可以申請職業保障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壹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職業保障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貼、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費用。
公租房租賃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麽?
1.已租住公租房且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家庭;
2.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月平均收入不高於2400;
3.除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外,無其他住房;
4.三人及以下家庭凈資產57萬元及以下,四人及以上家庭凈資產76萬元及以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八條。
(壹)省、自治區可以建立失業保險調劑金;
(二)失業保險調節基金以統籌地區依法應當征收的失業保險費為基數,按照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籌集;
(三)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不足時,由失業保險調節基金和地方財政補貼調劑;
(四)失業保險調劑金和地方財政補貼的具體籌集、轉移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