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做好全面檢查,至少要確認漏水的原因。確認漏水原因之後,責任也就大概明確了,大概就三種情況。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漏水,那顯然是開發商的問題,如果房屋還在保修期內,可以去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已經過了保修期,那大概就只能找物業請求動用維修基金了。如果確定是對方原因導致的漏水,可以做個鑒定報告,要求對方賠償檢查費,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式。
法律依據:《城市供水條例》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1、未按規定繳納水費的;
2、盜用或者轉供城市公***供水的;
3、在規定的城市公***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進行危害供水設施安全活動的;
4、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5、產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將其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
6、在城市公***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的;
7、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城市公***供水設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