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銀行:
為規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保證基金行業切實執行新會計準則,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基金管理公司及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的要求,中國證券業協會於2007年5月15日頒布了《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重新修訂了《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予發布。請在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會計核算業務中遵照執行。
如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對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另有具體規定,從其規定。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0壹二年十壹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