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各省市略有差異)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擴展資料
生育險報銷範圍
1、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均可向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女職工生育可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單位上壹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
3、產假期間,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4、生育(流產)產生的醫療費,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生育險報銷標準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