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企業 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總額(年收入1000萬元以下) 千分之壹點五
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企業 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總額(年收入1000萬元以上)
千分之壹
國有、集體、飲食服務業(包括賓館、飯店) 營業收入總額 千分之五
歌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及各式桑拿浴室 收入總額 百分之五
門店租賃 每平方米每月 壹元 由出租方承擔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工程和裝修業、建築業及外地到中心城區承攬維修、裝飾工程 工程造價或維修費用總額 千分之二 由承建方負擔
政府批準的“安居工程”、自用住宅、辦公用房 工程造價總額 千分之壹 由承建方負擔
風景旅遊景點 票價收入總額 百分之壹
電子遊戲 每臺每月 三十元
說明:1、市政府樂府發(1995)55號文件規定,從95年6月1日起征收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
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按月繳納,在每月申報繳納稅款的同時,申報繳納,即每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