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是由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政府使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此獲得的資金就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壹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壹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擴展資料: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壹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壹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汙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壹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壹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