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科技成果的驗收、鑒定、評估和獎勵提供客觀依據;
(3)為新產品和技術轉移提供客觀依據;
(4)為科技人員的項目研發提供可靠而豐富的信息。(1)申報國家或省(部)級科技獎勵的人員或機構。
(2)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各類基金項目、新產品開發計劃的申報人或機構。
(3)各級成果的鑒定、驗收、評價和轉化。
(4)科研項目立項
(5)技術引進(1)申請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獎;
(2)申請國家863、973等高科技研發項目;
(3)申請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壹般科技項目;
(四)科技成果的驗收、鑒定和獎勵;
(五)科技成果轉讓;
(6)申報新產品;
(7)申請國家發明專利;
(8)國家重點實驗室評估;
(9)博士點開設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