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甲、乙、丙出資20%、30%、50%,成立壹個叫IMF的組織,總資本100(這裏不是貨幣,是記賬單位,可以折算成貨幣)。這65,438+000被稱為特別提款權,因為它很難命名。然後農行三國分別有20、30、50 SDR單位。
壹天,A發現國際收支出現逆差,進口超過出口,因此用於購買進口物資的外匯不足,於是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遞交了緊急貸款的書面請求。IMF會根據A國在SDR中所占的份額,按照壹定的利率借給A國。但I中規定最多不能超過A國20 SDRs的125%。
結論:A國儲備頭寸=20 SDR單位+20單位*25%貸款余額。
大致意思就是這樣!不知道解釋清楚了嗎?